2023年第52周
国内交通运输行业宏观环境:为保障政策延续性及行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延长《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国内大宗商品行业宏观环境:修订草案明确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增加“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一章,增加了“矿区生态修复”一章。
1.1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货物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
12月26日,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会上介绍,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跨方式、跨领域、跨区域、跨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运输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更大范围、更有效率、更高水平的循环畅通。
“交通运输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依托。”刘鹏飞介绍,在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方面,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以改革为牵引,着力打通体制机制、制度环境、标准规则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截至去年年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成率约为79%、主骨架线路建成率约87%;在强化联程联运方面,大力推进旅客联程运输“一票制”和货物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在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规则方面,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体系、政策体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1.2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网络平台道路货运发展,在组织开展无车承运试点基础上,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印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简称《办法》)。
《办法》对网络货运作为道路货运经营者的法律定位、经营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是网络货运企业开展道路货运经营业务的依据。《办法》的出台,为网络货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保障网络货运健康规范发展,促进道路货运转型升级、物流降本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政策延续性及行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延长《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1 我国拟修法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突出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建立储备和应急制度,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草案明确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增加“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一章,规定国家构建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并就矿产品储备的组织实施、产能储备的责任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地的划定,以及出现矿产资源应急状态时可以采取的处置措施作了明确规定。
修订草案增加了“矿区生态修复”一章,明确矿区生态修复责任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区生态修复;明确矿区生态修复应当经验收合格;要求采矿权人按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
2.2 山西煤层气单月产量首次破10亿立方米
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2023年11月份山西省单月煤层气产量首次突破10亿立方米,达到10.3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同期产量的81.1%。
煤层气是指储存在煤层中的天然气,俗称“瓦斯”。山西是我国煤炭大省,同时拥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截至2022年底,山西省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约为7604.27亿立方米。据统计,2022年山西省煤层气总产量96.1亿立方米。
2023年前11个月,山西省煤层气总产量达到101.4亿立方米,已超过2022年全年水平,创下历史同期产量新高。
3.1 离隰高速公路正式建成通车
12月21日,由山西路桥集团投资建设的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简称离隰高速公路)正式建成通车。至此,呼北高速公路山西境内全线贯通,结束了吕梁市交口县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
离隰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四纵十五横三十三联”中第四纵的重要路段,主线全长83.2公里,北接临(县)离(石)高速公路,南与隰(县)吉(县)高速公路相连,途经柳林、中阳、交口三县,与其他相邻高速公路共同构成一个纵贯南北、承东启西、覆盖全省、通达四邻的高速公路网络,为吕梁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3.2 广西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高速公路全面实施差异化收费,制定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和分方向、自主定价六种差异化收费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对所有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通行费九五折优惠;继续实施自驾车通行费优惠,对一类ETC客车在每周五零时至周日24时(假期调休除外)通行7条试点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五折优惠,实现“交旅融合”“引客入桂”“引车上路”;加大货车通行费优惠力度,对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等17条试点路段,实施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继续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等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以及河池至百色等11条高速公路货车桥隧通行费;对安装使用ETC行驶高速公路的新能源货车加大通行费优惠力度;对每月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九折优惠。
《方案》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协商,对通行管辖路段的特定车辆,通过以量定价、量身定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递远递减、会员积分制等方式实施自主差异化收费。
来源:交通运输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